在中国大陆地区实施的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其
伤残赔偿限额之内所涵盖或支付的
赔偿费用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因人身损伤而产生的
残疾赔偿金;2. 因治疗或装配残疾辅助器具所需支出的相关费用;3. 因伤病导致的
护理费用及康复治疗费用;4. 因就医或转院过程中所产生的
交通费用;5. 被
抚养人的生活费用;6. 因伤病导致的住宿费用及
误工损失;7. 以及
被保险人依据法院判决或调解需承担的
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关于残疾赔偿金的具体计算方式,根据
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或
伤残等级,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基础,从定残之日起按照一定的年限进行计算。
值得注意的是,交强险在伤残赔偿方面设定了一个责任限额,对于超出该限额之外的部分,如果事故
责任人对此存在相应的过错,那么这部分的
赔偿责任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或由事故责任人本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