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安机关及检察院申请
解除取保候审手续的具体流程是:首先,对于公安机关所作出的
取保候审决定,如果被取保候审人在其间内未曾违反任何法律
法规,那么在
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际,执行该决定的公安机关必须立即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措施,同时向被取保候审人和相关单位发出通知。
其次,如有必要
变更强制措施,则应在
期限届满前的15天内向检察院以及法院开具书面通知。
关于检察院层面的情况,如果发现并不应该对某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进行
刑事追责,或
取保候审期限已届满,检察院应当及时解除对其的取保候审。
然而,解除取保候审须遵循以下步骤:首先,
办案人员需提供意见;其次,部门负责人要进行严格审核;最后,经由检察长做出最终决定。
决定解除取保候审时,应当制作出《解除取保候审决定书》与《通知书》,并将之送达到负责执行的公安机关以及被取保候审人手中,同时还需通知保
证人解除其
保证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