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律师在安排与在押犯人见面之时,必须遵循以下严格规程:首先,律师需持有律师职业资格证书以及属于当前工作机构的正式证明文件和
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函等身份凭证;其次,会面的具体日期和时段应依照监狱的相关制度加以明确,而且会面的频率和总时长也应始终视情形而定并恪守监狱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再次,在会议期间,不论以何种方式,律师都不得向犯人传递任何非法物品,亦不能擅自将通讯设备交由犯人使用;此外,律师务必遵守监狱内的所有安全检查以及管理秩序;还值得强调的是,若律师违反上述任何一项规定,都有可能面临相应的惩罚措施,严重者甚至可能被禁止参与此类会面活动。
综上所述,律师在与在押犯人会面时,必须严格按照法律
法规行事,尊重和保护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要确保监管秩序的稳定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