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本国现行
刑法律之规定,对于故意
伤害罪致他
人死亡者,经审理给予
死刑缓期执行之惩处时,其
缓期执行的期限设定为两年。
在此期间内,若被告方并无
故意犯罪行为发生,则自两年期满之日起,将其
刑罚减至无期
徒刑;倘若被告方确实展现出
重大立功表现,亦可于两年期满后,将刑度相应地由死刑缓期执行改为25年
有期徒刑。
但若其中有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且
情节严重恶劣者,需上报至最高人
民法院进行核准,然后再
执行死刑。
对于那些故意犯罪而未被执行死刑的人来说,他们的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将会被重新计算,同时也需要向最高人民法院进行备案。
具体的判决结果以及缓期执行的情况,都会充分考虑到
犯罪事件的情节、作案手法、所造成的影响和后果,以及被告方是否真诚忏悔等多方面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