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备辩护权的律师在接触
犯罪嫌疑人之前,需要遵从相关法律准则以及程序性的规定。
首要步骤是,依据“三证”——即律师执业证书、律师事务所在业证明以及律师事务所签发的委托书或者由法律援助机构开具的法律援助公函,寄望于看守所并提出会面申请。
看守所应当迅速地作出回应,并在不超过四十八个小时内为律师安排会面事宜。
在会面过程中,律师必须严格遵守看守所的各项规章制度,严禁传递任何
违禁物品或信息。
与此同时,律师还需与嫌疑人进行深入的沟通,了解事例的详细情况,为其提供专业的法律咨询服务,以缓解其紧张情绪,明确告知其所拥有的权利以及应当履行的义务。
此外,律师对于会见内容负有严格的保密责任。
总而言之,律师在接触犯罪嫌疑人时,必须依法依规行事,确保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从而为接下来的辩护工作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