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规定,妨害公务罪如
证据不足时,法院应当依照严格的法律程序和
证据原则,秉持“
疑罪从无”的精神,作出对被告人和事不宣判其有罪的决定。
在这一过程中,控诉方负有举证证明被告有罪的严格责任,并且必须满足“证据确凿、足够充分”的法定标准。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出现证据不足的状况,便意味着当前所掌握的证据并未能构成一条完整而严密的证据链,难以通过这些证据
排除合理怀疑地判定被告人为有罪之人。
举例来说,如果缺乏能够直接证明被告实施了妨害公务行为的见证者证词、实
物证据或者相关的影像资料等关键性证据,那么法院就不能仅仅依据推测或者微弱的
间接证据来做出有罪裁决,而是应该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给予被告公正的
无罪判决,切实保障被告的合法权益以及司法的公信力和权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