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涉及电动车碰撞行人的交通事故中,将司机裁定为全责,通常需要满足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首先,肇事者必须有明确的违反交通
法规的行为,例如
闯红灯、
逆向行驶、在
机动车专用车道内行驶等等。
其次,肇事者未能保持适当的安全行
车速度以及与前车的距离,从而导致其无法及时有效地避开行人。
再者,肇事者在驾驶过程中表现出了严重的疏忽大意,例如在骑行过程中分心使用手机等行为。
另外,在路口或者复杂路段,肇事者没有对路况进行充分的观察,没有履行谨慎驾驶的职责。
除此之外,如果电动车本身存在故障,但肇事者仍然选择上路行驶,并且该故障直接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肇事者也有可能被裁定为全责。
然而,具体的责任划分还需要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包括目击
证人的陈述、监控录像等相关
证据,
然后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综合甄别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