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规定,对于
贪污罪这一类严重的
刑事犯案,通常由
犯罪地或者被告人居住所在地的人
民法院进行审理。
而所谓的“犯罪地”,具体可以细分为
犯罪行为实施地与犯罪结果发生地两个部分。
在涉及到
级别管辖的问题时,基层人民法院具有对第
一审普通刑事事例的专属
管辖权。
倘若
涉案金额数量较大或者存在其他较为严重的情节,此类事例往往交由基层人民法院予以审判;相反,如若涉及的是
数额巨大或者情节更为恶劣、重大的贪污事例,则可能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乃至更高层次的人民法院进行审理。
至于究竟由哪一级别的法院进行最终的审判,还需要结合事例的性质、情节、社会影响力以及司法
管辖的相关规定等多种因素来加以综合考量和决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