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损失的核算往往需要全面地考虑诸多因素。
首先,我们需要审视合同中是否存在关于违约损失计算方式的明确规定,如果有这样的条款,那么我们就应该严格按照约定进行计算。
然而,如果合同并没有对此作出明确规定,那么我们通常会采用以下两种常见的计算方式来评估违约损失:实际损失以及
可得利益损失。
实际损失主要指由于
违约行为所导致的诸如财产价值下降、成本增加等直接
经济损失,例如为了
履行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费用等等。
至于可得利益损失,它是指在合同正常履行的前提下原本可以获取的利益,但是因为违约行为未能实现。
在这种情况下,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例情况,结合市场行情、商业惯例等多种因素进行合理的判断与确定。
此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减轻损失规则,也就是说,遭受损失的一方有责任采取适当的措施以避免损失的进一步扩大,否则对于已经扩大的损失将无法要求对方进行
赔偿。
总的来说,违约损失的计算过程相对较为复杂,需要针对不同的情况进行具体的分析与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