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污染环境犯罪而言,其罪行的确立主要是依赖于
行为人的行为是否违背了国家相关
法规和规定,涉及到排放、倾倒或是处置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携带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以及其他对环境有害的物质。
在“严重污染环境”这一概念的界定上,通常情况下,只要存在以下任意一种情形,就可以被判定为构成犯罪:在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自然保护区核心区域内排放、倾倒、处置含有放射性物质的废弃物、携带传染性病原体的废弃物、有毒物质;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达到三吨及以上的数量;排放含有重金属、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严重危害环境、损害人体健康的污染物超出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法律授权制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三倍及以上的等等。
总的来说,具体的罪行判定需要全面考虑行为的性质、程度、后果等多个层面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