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所涉的
民事赔偿金额并无严格的统一标准数额,此项
赔偿金额的组成部分包括:丧葬补助费、
被抚养人生活费、
死亡赔偿金以及因
受害人家属办理丧葬事宜而发生的
交通费、住宿费及
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其中,死亡赔偿金的计算标准为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按照二十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然而,对于超过六十周岁的受害者,其年龄每增长一岁,则相应地减少一年的
赔偿年限;若受害者年龄达到七十五周岁以上,则仅按五年的期限进行计算。
至于丧葬补助费,其计算依据是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
工资标准,以六个月的总额作为上限。
在实际操作中,最终的赔偿金额需要结合双方
当事人的过错程度、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受害人的具体情况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