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驾驶证被
吊销且禁驾两年的
起始时间,一般来说,是从相关
处罚决定正式生效的那一天开始进行计算的。
而这个决定的具体生效日期,通常会由负责交通管理工作的公安机关以
书面形式出具的行政
处罚决定书来确定。
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若您对于
吊销驾驶证的处罚决定持有异议,您享有向上级行政机构提出
行政复议或直接向法院提起
行政诉讼的权利。
然而,在此类复议及
诉讼过程中,原有的
行政处罚决定并不会因此而停止执行。
除非是在复议机关或人
民法院做出了决定停止执行的情况下,才会暂时停止计算吊销期限。
总的来说,吊销期限的计算是以处罚决定正式生效的那一刻作为起点,当满两年之后,您便有资格再次申请参加驾驶证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