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
书面形式的转账记录存在的前提下,如果曾经以现金方式支付某项款项,那么仍然是有理由进行
法律诉讼的。
然而,需要提醒您的是,任何法律程序都十分强调
证据的重要性。
仅仅有证据表明已经通过现金方式完成了款项交付,可能无法满足准确认定案件事实真相的要求,从而增加
诉讼失败的可能性。
所以,对于您而言,需要积极地采取措施,收集更多与此案有关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从对方那里获取的收款收据、借款凭证,抑或是涉及到该项现金交易的聊天记录、通讯录音等等,这些将有助于证实确实存在的
债权债务关系或交易实际发生的确凿性。
除此之外,倘若您能够获得第三方人士的证词作为辅助证据,以此可以进一步提升您提交的证据的可信度,这样做或许会对您的诉讼
胜诉产生重大影响。
总的说来,利用现金方式进行付款后提
起诉讼,虽然充满挑战且困难重重,不过并不是绝对不可能的事情。
能否取得成功,核心的关键就在于证据的全面搜集和精确梳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