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实践中,有关借据
纠纷的
诉讼期限界定为三年。
这个期限是依据权利人和义务人为判断标准进行确定的。
具体来说,是从权利认得知晓或推断其有可能了解其所受权益有所损失的那一天开始算起,截止于义务人明白该事实的那天为止。
然而,如果在借据中已经明确规定了还款时间,那么诉讼期限将从该还款日期结束之时开始计算,同样也是三年。
若在借据中并未提及还款日期,则
出借人有权随时要求
借款人偿还
债务,此时诉讼期限的起始点应为出借人首次提出还款要求的那一天,同样也是三年。
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最长的诉讼期限不能超过二十年。
在这期间内,如果出现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
起诉讼或者
申请仲裁等情况下,诉讼期限将会被中断,并且从这种中断和有关程序终结的时候开始,诉讼期限将会被重新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