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有可能涉及
共同犯罪的问题。
所谓共同犯罪,乃是指两人或多人在心理上具有共同的
犯罪意图,在行动中有协同动作,进而对社会所产生实质性法益侵害的行为方式。
在贪污罪这一特殊
刑法领域中,如果具有此种通谋的数个
犯罪主体所实施的行为被确认为包含贪污意图,那么这种情况便可以被视为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例如,当
国家公务人员之间或者其与非国家
公务人员相互勾结,利用各自的职务便利,
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时,他们的行为便构成了贪污罪的共同犯罪。
在对贪污罪共同犯罪进行认定时,需要全面审视各个
犯罪行为人的犯罪动机和意图、实际犯罪行为以及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等多方面因素,以确定他们应当承担的相应
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