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广大农村地区,尚未取得全部“五证”的住宅楼宇通常不得兴建。
所谓的“五证”通常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
土地使用权证书》, 《建设用地区域规划许可证书》, 《建设工程区域规划许可证书》, 《建筑物工程施工作业许可以书》以及最重要的《
商品房出售预先许可证书》。
在没有上述证件的情况下进行房屋建造,无疑是一种非法的建设行为。
在农村地区进行房屋建设,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土地利用规划和建设审批程序。
如果未经合法批准而擅自进行房屋建设,可能会面临被勒令立即停止建设、限期整改乃至强制拆除等严重法律后果,同时也有可能遭受相应的
行政处罚。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计划在农村地区建造住房之前,务必依法依规办理齐备相关的证件手续,从而
保证您的建设行为的合法性和维护好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