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问题的决策取决于多方面的考量。
仲裁制度系具备保密程度更高、单次裁决即为终局之特性,并安排相对更为灵活的程序,然而,仲裁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或许较高,并且在仲裁裁决生效后,其遭受撤销的可能性较为有限。另一方面,通过提
起诉讼乃遵循严格的法律程序,公开程度较高,且需经历二级审判才能达到最终判决,不过相对于仲裁而言,
诉讼过程可能耗费更多的时间。当合同中包含明确且具
法律效力的仲裁条款时,理应遵守仲裁规定;如无此类条款,可以考虑采取诉诸法院的方式。此外,还需要仔细斟酌双方的实力对比以及所掌握的
证据状况等因素。倘若开发商的
违约行为颇为复杂,牵涉范围广泛,对社会造成了重大影响,那么通过提起诉讼可能更有助于维护公平正义;反之,若期望能够迅速解决争议,且合同中约定的仲裁机构具有极高的公信力和公正性,那么选择仲裁无疑是更为理想的途径。总的来说,在处理类似问题时,必须全面考虑各种因素,权衡其中的优劣得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