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律政
从业人员前往
监狱会见受托者所需费用通常需由客户本身负担。此项支出乃是法律事宜
代理费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然而,若
诉讼属法律辅助援助范围之内,满足法律辅助援助条件的申请者,他们的所有相关律师服务费用——亦包括会面所需费用——将由地方政府承担。在常规的
刑事案子或者
民事纠纷中,若双方签署的
服务合同中有特别条款明确规定,如约定由对方承担
律师费用(含会见费用),并且此类约定与相关法律
法规并无抵触之嫌,则可按照约定予以履行。然而,订立上述条款的情形相对于其他情形来说相当少见。总的来说,关于由谁来负担律师在厦门市看守所会见费用的问题,通用默认规则为
当事人本人负责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