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以借贷名义进行的索贿
犯罪中,以下几个要素至关重要:首先,
行为人的主观意图必须清晰地体现为
非法侵占他人财产,并非出于真实的借贷需求;其次,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并无正当且合理的借款理由,并且在借款之后并未表现出任何归还的意愿或实际行动;再次,出借方之所以愿意提供财物,往往是因为行为人具有职务上的便利和权力;至于双方之间的关系,通常只是
虚假的信赖或普通的社会交往;最后,从借款的相关条款看,如缺乏明确的还款时间表、利率规定,甚至利率约定明显背离市场常规等。要准确判定是否属于以借贷之名行索贿之实,需要对以上各要素及具体案情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