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定
民间借贷纠纷的范畴时,必须要着重考虑以下几个关键因素。首先,借款合意的存在是必备条件之一,也就是说,
纠纷中的
当事人双方都需要明白无误地表明其有向对方作出借款的意愿。这可以通过
书面形式如
借条、
借款合同或者口头约定等多种途径进行确认。其次,借款资金实际交付的情况也是判断标准之一,通常来讲,能够提供如银行转账记录、
借款人出具的现金收据等等此类证明文件来证实
出借人已经将借款给予了借款人。而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点就是,利息约定也成为我们在处理纠纷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如果双方之间达成的协议利息超过了在决定合同签署的时间段内,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四倍,那么超出的部分就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此外,我们还需要对借款的具体用途进行严格审查,如果发现借款被用于非法活动,那么这种
借贷关系很可能会失去法律的保护。总的来说,在判断一个民间借贷纠纷是否成立时,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借款合意、款项交付、利息约定的合法性以及
借款用途等多个方面,从而准确地确定双方的
权利和义务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