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作为
刑事程序中一项重要的强制性手段,在当其时至最长时间内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的法定时限。在此期间,受托取保候审者必须严格遵循相应的法律条款要求,例如未经执行监管机构的许可,不得擅
自离开所居住地区或县级行政区域;出行地址、工作单位以及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于二十四小时之内立即向执行监管机构汇报。
无论如何,若在
取保候审期间,各项事件审查、
起诉及审判工作按时推进且历时顺利,那么在
期限届满时就需依据事件实际状况作出相应决策和处理。反之,若受托取保候审者在取保候审期间违反相关规定,已经缴纳
保证金的,将视情节轻重,没收部分或全部保证金,并有针对性地决定是否责令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做出深刻反思写出认罪书,重新缴纳保证金,提供
担保人,或是选择
监视居住,直至最终采取
逮捕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