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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预售证退首付款只有收据能否要回款项

倘若未曾获得预售许可证,仅仅凭着支付首期购房款的收据仍旧有所机会追索款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任何未获取预售许可证而出售房产的行为均为非法行为,由此缔结的合同往往被判定为无效。您手中持有的收据可视为支付款项的关键性证据。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与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商讨退款事宜;若协商无果,您有权向当地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您需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您确实支付了首期购房款,同时也需证明开发商并未取得预售许可证,例如转账凭证、通信记录等等,这些都将有助于提升您胜诉的几率。
最新修订:2024-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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