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
刑事司法体系当中,对于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这一罪行的判罚结果,通常根据涉及的
案值大小、
犯罪者实施
犯罪行为时所表现出的情节以及所引发的社会效应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量与裁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专门针对此类问题所做出的规定,任何个人或组织在未经法律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公开吸收公众资金的方式,扰乱国家金融市场正常运行秩序的,将面临三年以内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严厉打击,并可能同时遭受
罚金的惩罚;而如果
涉案金额较大或能证明存在更为严重情节的话,则刑期将被提升至三年以上十年以下,同样须缴付罚金。更加恶劣的是,倘若所涉及的案值达到特别巨大,或者犯罪行为产生了更加严重的社会负面影响,那么罪犯将会被判处长达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还必须依法承担相应的罚金。对于企业而言,只要违反了上述条款,就应面对单位罚款的
处罚,而对于企业中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下属干事员,亦需按照类似标准予以处罚。然而,由于各地区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所采取的细则略有差异,因此具体的
刑罚幅度可能会因地制宜,取决于具体事件的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