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于为非法
欺诈集团提供手机卡之举,可能涉及到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所设立的“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倘若明知他人正在利用信息网络进行
违法犯罪活动,却依然为其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甚至是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方面的协助,且
情节严重者,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的
刑事处罚,同时还需承担
罚金的
民事责任。对于是否构成该
罪名,需要全面考量提供手机卡的数量、
犯罪所得金额以及所造成的
经济损失等多重因素。若最终被判定为
犯罪行为,在
量刑过程中,将会依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及对社会产生的危害程度等多个维度来确定具体的
刑罚标准。在此,我们强烈建议您立即终止此类不当行为,并积极主动地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陈述情况,以期获得从轻处理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