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监视居住期间,辩护律师有权会见被指控的被告人,但必须遵守相关法律规定及工作流程。依据我国《
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条文,辩护律师在会见被监视居住的
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时,应首先向执行机关提交书面申请,并经过其批准方可进行。通常情况下,执行机关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之内作出是否许可的决定。在会见过程中,辩护律师需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及监管规定,禁止协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藏、销毁、篡改
证据、
串供,同样不能以威胁、诱导等方式使
证人提供
虚假证言,以及实施任何可能干扰
司法机关正常
诉讼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