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您有权力进入
拘役场所与
当事人进行会面。在
刑事诉讼事件中,被告人被有关部门展开首次审讯或实施了强制性措施后,他将拥有为自己委托辩护
人的权利;然而,在调查期间,他仅能选择律师担任其
辩护人。当作为他们代表的律师与关押中的被告人、被告人们会面时,他们可以深入了解事件所有相关细节,并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咨询服务等。在进行这样的见面活动前,律师必须出示他们的律师执业证书、他们所在律师事务所以及他们收到的辩护委托书或者法律援助公函。会见的整个过程都需要遵守拘役场所的特定规章制度,并且不允许传递任何
违法禁止的物品,亦不能触犯任何会见秩序。总的来说,律师与其当事人之间的会见是保障被告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至关重要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