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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对借贷型诈骗立案后该怎么做

王* 河南-三门峡 金融诈骗辩护咨询 2026.01.20 15:52:51 338人阅读

公安对借贷型诈骗立案后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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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被害人在借贷型诈骗立案后,应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协助查明事实。同时要保持与办案民警沟通了解进展,但不过度干扰办案。
2.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被害人可在刑事诉讼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以此要求其返还被骗款项,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3.若公安机关侦查后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欠款。

建议:被害人提供证据要全面准确,沟通时尊重办案流程。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民事诉讼前,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确保自身诉求合理合法。

2026-01-20 21:33:0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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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
(1)在公安机关对借贷型诈骗立案后,被害人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十分关键,这些证据能直接证明借贷关系及诈骗事实,助力公安机关快速查明真相。
(2)与办案民警保持沟通能让被害人及时知晓案件进展,但要注意避免过度干扰,以免影响正常办案流程。
(3)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被害人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是合法维护自身财产权益的有效途径,可要求返还被骗款项。
(4)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认定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可依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

提醒:
提供证据要保证真实性和完整性。不同案情处理方式有别,建议咨询专业分析。

2026-01-20 19:46:5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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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与案件有关的证据,协助查明事实,因为证据是认定案件事实的关键。

(二)保持和办案民警的沟通,以此了解案件进展,但不过度干扰正常办案,避免影响案件办理效率。

(三)若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款项,维护自身财产权益。

(四)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根据具体情况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欠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如果是国家财产、集体财产遭受损失的,人民检察院在提起公诉的时候,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2026-01-20 19:18:2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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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安机关对借贷型诈骗立案后,被害人要积极配合调查,及时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协助查明事实。
2.要和办案民警保持沟通,了解案件进展,但别过度干扰办案。
3.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可在刑事诉讼中提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款项。
4.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

2026-01-20 17:2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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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
公安机关对借贷型诈骗立案后,被害人应配合调查、提供证据、保持沟通,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可提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撤销认为不构成犯罪时可通过民事诉讼追讨欠款。
法律解析:
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被害人积极配合调查并提供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有助于公安机关查明事实真相,这是履行公民协助司法机关办案的义务,也能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保持与办案民警的沟通能让被害人及时了解案件进展,但不能过度干扰正常办案秩序。当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强制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有权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返还被骗款项。若公安机关撤销案件,认为不构成犯罪,被害人还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通过民事诉讼途径追讨欠款。如果您在借贷型诈骗案件中遇到类似问题,欢迎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建议和帮助。

2026-01-20 16:17:17 回复

您好,关于借贷型诈骗立案标准是怎么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诈骗案立案的标准是3000元,各地规定不一。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为依法惩治诈骗犯罪活动,保护公私财产所有权,根据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的需要,现就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第一条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2、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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