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法人资格变更并不能够对公司负债的承担责任产生任何实质性的影响。之前
存续时期的负债仍然需要由该公司来承担偿还的义务。根据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相关
法规要求,企业应当使用其全额的资产对所负担的所有
公司债务负责。由于企业独立人格以及
有限责任原则的固有性质决定了,企业如同独立的
民事行为主体,其财产与负债均具备鲜明的独立性和稳定性。如果原有法定
代表人在负债形成期内存在某些不当行为或过错(例如
利用职务之便进行违规操作、蓄意逃避
债务等),那么他们可能会面临相应的法律责任追究。然而,这并不意味着企业作为负债承担主体的地位将会发生任何变化。总的来说,
法人资格变更并不会改变公司债务的归属权,
债权人依然拥有权利向公司提出债权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