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对男女双方之债进行裁定时,务必要充分考虑多种各类的关键性因素。第一步,应关注
债务是否建立在双方共有的明示或默示同意基础之上,例如经由双方共同
签署合同或有一方在事后予以追认。第二步,审核债务款项花销的用途是否与夫妻双方共享的生活环境、以及生产经营活动相一致。若确定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负担范畴,那么一般而言,双方将共同承担起偿还责任,而这并不受
双方离婚与否的影响。然而,对于夫妻中任何一方向婚姻持
续期间以外的个人名义借款,如果该
借款用途超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范围,则通常被视为是
个人债务,除非借款的
债权人可以提供确凿
证据证明此类债务实际上被用于夫妻双方的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又或者确实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的意向所产生。总的来说,债务的裁定必须依据具体的证据材料和实际情况,全面地评估和判断债务的性质及其承担者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