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弃三岁儿童乃是极端不当且严重违反道义原则的做法。依照法律规定,这样的行径有可能构成遗弃罪。倘若经过司法主管部门的定罪判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相关条款,
行为人将面临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管制的相应
刑罚。针对被遗弃的三岁儿童,法院会综合考量诸多关联因素以确认他们的
抚养权及
监护权归属。首先,将会优先考虑孩子的亲生母亲作为最适合的
抚养责任人。若身为母亲无法承担起抚养责任或存在明显不适宜
领养子女的状况,
孩子的抚养权则可能交托于其他
近亲属负责。如无适当的亲属
符合条件,社会福利机构或可能接纳此类孩子作为临时
监护,直至寻觅到适合的抚养人承担责任。与此同时,被抛弃的孩子也享有向其父亲索取
抚养费用等相关权益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