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般的情形下,若收到来自于警方的关于需前往接受笔录询问的通知,那么我们不能简单地选择置之不理。当公检法机构依法行使其问询及调查权力之时,每个公民都负有遵守并积极配合的责任和义务。如果您以无理的方式去拒绝这样的请求,很有可能会被认为是对法律
执行程序的不负责任,进而导致比较严重的法律后果,即可能遭受各种相应的惩罚措施。但是,如果您确实存在着合法且实际的原因而无法按照通知的指定时间抵达派出所,比如突然发生的身体不适状况或者正处在一个远离本地且无法迅速返回的地方等等,那么您应当提前致电联系派出所,向他们具体陈述这些情况,双方共同商量并确定一个更为合适的时间来进行笔录询问。值得注意的是,您所提出的理由必须是真实可信并且合乎情理的,同时也需要得到警方的理解和认同。总而言之,我们应该尽可能地配合警方的工作,以便确保事例能够得到妥善的调查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