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法律体系之下,
非婚生子嗣(也即是小三所生育的子女)被赋予了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益。关于
抚养权的裁定,主要是以子女的福祉为首要考虑因素,同时兼顾父母双方的
抚养能力、抚养条件、子女的年龄以及个人意愿等多重因素进行全面评估。倘若双方能够达成共识,那么抚养权的归属便可以依据协商的结果来决定。然而,若是无法就此问题达成一致意见,法院则通常会从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资源、是否存在不良嗜好等多个维度去衡量究竟哪一方更为有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一般而言,对于两周岁以下的子女,原则上应当由其母亲负责照顾;而对于两周岁以上但未满八周岁的儿童,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判断;至于八周岁及以上的
未成年人,他们的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作为不直接
抚养孩子的一方,必须承担起支付
抚养费用的责任,直到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