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二审尚未经过正式开庭而直接作出的判决,通常来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可能性。若所面临的事例的事实脉络清晰明确,同时又具备充分充足的
证据来支持这些结论,并且在理论上,通过审理双方
当事人提交的书面材料便足以全面了解整个事例的全貌,那么法院可能会考虑采取书面审理的方式,进而直接作出判决。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这种不
开庭审理并不等同于对事例的轻视或者不公平对待。相反,在没有进行公开庭审的情况下,法官仍然会严格地审查
一审阶段所提供的证据、事实认定以及法律适用等各个环节。如果一审程序符合法定要求,且对事实的认定准确无误,同时法律适用也无任何不当之处,那么二审法院很可能会维持原有的判决结果。反之,如果发现一审过程中存在某些错误,例如事实认定不够清晰明了、
证据不足以支撑结论或者法律适用出现偏差等等,那么二审法院则可能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依法
改判或者将事例
发回重审。总而言之,二审未开庭而直接作出的判决结果,最终还是依赖于每个特定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法律条款规定予以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