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在未投保情况下快递物在物流运输过程中遗失一事,
赔偿数额的确定通常主要参考相关的立法以及快递服务协议中的约定宗旨。通常情形下,各大快递公司的服务契约中都会就未进行保险的快件的赔偿事宜做出具体的规定,可能范围是依照运费的某个倍数来赔偿所需损失。然而,倘若寄件人大胆地提出并能证实所寄物品的真正价值,同时快递公司在此事件中也存在着严重的过失行为,那么法院便有权利根据诸多因素,如快递物品的特殊属性、遗失原因、双方各自的过失程度等等,加以权衡和揣测,有权决定是否酌情加重快递公司所应承当的赔偿义务。我们强烈建议您首先尝试于快递公司进行交涉以求妥善解决问题,若协商无果,可以向邮政管理局投诉反映情况,假如仍然无法化解
矛盾纠纷,您可选择
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手段来切实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