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内,如男方由于沉迷于赌博行为而产生了
债务规模,这通常将不再被法律视为属于夫妇俩应共同承担的债务责任。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夫妻间的共同负债必须源于夫妻双方在日常生活中所共同经历的事项,或是源于夫妻双方在共同生产和经营过程中的决策与行动。然而,赌博作为一种非法的行为,其所引发的债务并不符合上述条件,也无法为家庭的正常生活带来任何实质性的帮助,并且这种债务并未受到法律的保护。在司法实践的处理过程中,如果能够证实这些债务确实是由男方因参与赌博活动而产生的,那么这些债务通常将由男方本人独自承担偿还义务,而其配偶则无需共同承担还款责任。但是,
举证责任往往落在了没有欠款的一方身上,他们需要提供充足且具有说服力的
证据来证明这些债务实际上是赌博所导致的,例如相关的
证人证词、男方的赌博记录等等。总的来说,对于这类
债务问题,法院将会进行严谨的审查,以确保各方
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的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