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婚姻存续期间出现出轨行为,并不能被直接判定为
重婚罪。要认定重婚罪,需关注的焦点在于
当事人是否存在有配偶之人与他人生育了子女并以夫妻名义公开
同居或明知道对方已经成家却仍与其在公共场合以夫妻名义露面。所以,持续时间的长短并非评判重婚罪的唯一标准。举例来说,如果只是偶然的出轨行为,例如在婚外产生感情纠葛,但并没有形成稳定的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状态,那么通常情况下不会被视为重婚罪。然而,如果能够证实出轨方与他人长期且稳定地共同生活,并且在公众面前以夫妻身份示人,即使时间短暂,也有可能被判定为重婚罪。但是,这种证明往往需要具备充分且确凿的
证据,如
证人证词、共同生活的相关
物证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