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企业解散之时,关于员工的
经济补偿金通常会依照其在该企业所服务之年限作为依据予以核算,且每满一年便需要根据相应标准向该员工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
经济补偿。在此过程中,所谓的“
月工资”实际上所指的是该员工在
劳动合同失效或是终止日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水平。在计算平均工资时,不仅要将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与补贴、
加班加点工资等货币性收入纳入考虑范围,同时还需特别关注那些在特殊情况下所发放的工资。然而,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在计算平均工资时,应当采用应得工资而非
实发工资这一概念进行计算。若员工在企业服务期间未满十二个月,那么就需要根据实际工作的月份来计算其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