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外签署的协议没经股东会批准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协议内容在公司正常经营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能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协议,就算没通过股东会批准,协议一般也是有效的。因为相对人有理由相信他们能代表公司签协议,这符合表见代理规定,公司不能用内部没通过股东会批准来对抗善意相对人。
但要是协议事项属于《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明确必须经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像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等,没经股东会批准,协议效力就不确定了。要是相对人知道或应该知道这事儿得股东会决议,公司没拿出相关决议就签协议,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要是相对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且不应该知道这事儿要股东会决议,协议可能还是有效,公司得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之后可以向越权签协议的人追偿。
所以,判断协议是否有效,得综合考量协议性质、相对人是否善意等因素。公司在对外签协议前,要明确协议是否需股东会决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相对人签协议时,也应尽到合理审查义务,确认协议是否符合公司内部决策程序。
未经股东会批准,对外签署的协议是否有效,得看具体情况。要是协议内容在公司正常经营活动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权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协议,就算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一般也是有效的。为啥呢?因为和公司签协议的人有理由相信他们能代表公司签合同,这就是法律上说的表见代理。在这种情况下,公司不能拿内部没通过股东会批准当借口,不承认和善意相对人的协议。
但要是协议涉及的是《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明确要求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像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这些,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的效力就不确定了。如果和公司签协议的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得经过股东会决议,可公司没拿出相关决议就签了协议,那这个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不过,如果签协议的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他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件事需要股东会决议,那协议可能还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之后可以向越权签协议的人追偿。
所以,判断协议有没有效,得综合考虑协议的性质,还有签协议的人是不是善意的。
在商业活动中,未经股东会批准就对外签署的协议,其效力不能一概而论,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判断。
要是协议所涉及的内容处于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的范畴内,并且是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资格代表公司的人签署的,就算没有经过股东会批准,这份协议一般也是有效的。打个比方,公司日常采购办公用品,法定代表人直接签了采购协议。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和公司签协议的对方有合理的理由相信签字人有代表公司签协议的权力,这就好比表见代理,公司不能因为自己内部没通过股东会批准,就不承认和对方签的协议。
但要是协议涉及的事项属于《公司法》规定的,或者公司章程里明确写了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情,像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这些,要是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的效力就不好说了。如果和公司签协议的对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个事情需要股东会决议,可公司没拿出相关决议就签了协议,那这个协议很可能会被认定无效。
不过,如果对方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个事情需要股东会决议,那协议可能还是有效的,公司就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之后,公司可以找那个越权签署协议的人,让他赔偿公司的损失。
给大家提个实用建议,公司在对外签协议时,要先确认协议事项是否需要股东会决议,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而和公司签协议的一方,也最好了解下相关事项是否需股东会决议,保护好自己的权益。
1、对外签的协议要是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它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公司日常正常经营里签的协议,如果是法定代表人或者有资格代表公司的人签的,就算没经过股东会批准,一般也是有效的。这是因为和公司签协议的那一方,有道理认为签约的人有代表公司的权力,这和法律上讲的表见代理是一致的。公司不能拿内部没通过股东会批准当理由,不承认跟善意的签约方签的协议。
2、但要是协议里的事是《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写明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像公司合并、分开、转让重要资产这些,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有没有效就不一定了。要是签约的对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得经过股东会决议,可公司没拿出相关决议就签了协议,那这个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要是对方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件事要股东会决议,属于善意的,那协议可能还是有效的。这种情况下公司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之后可以找越权签协议的人要赔偿。
判断一份没经股东会批准的协议是否有效,得综合看看协议本身是啥性质,签约的对方是不是善意等情况。
公司对外签署的协议,要是没经过股东会批准,这协议有没有效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协议内容在公司日常经营范围内,法定代表人或者其他有资格代表公司的人签了字,就算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一般也是有效的。因为外人有理由相信他们能代表公司签协议,这就符合表见代理的规定,公司不能拿内部没通过股东会批准当借口,不承认和善意外人签的协议。
但要是协议涉及《公司法》规定,或者公司章程里写明必须经过股东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像公司合并、分立、转让重大资产这些,没经过股东会批准,协议的效力就不确定了。要是外人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这件事得股东会决议,公司却没拿出相关决议就签了协议,那协议可能会被认定无效。要是外人是善意的,也就是不知道也不应该知道这件事要股东会决议,协议可能还是有效的,不过公司得承担相应法律后果,事后可以找越权签字的人追偿。
所以,判断协议有没有效,得综合考虑协议性质,还有外人是不是善意这些因素。
专业解答试用期辞退孕妇的补偿标准,若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六个月的,支付半个月工资。若孕妇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单位辞退则无需补偿。
专业解答非法解除指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依据《劳动合同法》,若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单位应继续履行;若劳动者不要求或无法继续履行,单位按经济补偿标准二倍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个月工资等,月工资指解除或终止合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高者支付标准有上限,年限最高不超十二年。
专业解答试用期不签合同,若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劳动者可要求赔偿。根据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要是试用期未超一个月,单位未签合同通常无需支付双倍工资赔偿。
专业解答劳动合同补偿金和赔偿金不能一起领。补偿金是在法定情形下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的经济补偿,而赔偿金是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需支付的赔偿。二者性质不同,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后,无需再支付补偿金。
专业解答合同到期时女职工怀孕,单位通常不能不续签。根据相关法律,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应续延至相应情形消失时终止。所以即便合同到期,单位也需延续合同,直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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