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
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
资不抵债的情况下,法定
代表人一般的法定义务是仅以其所投资的数额作为上限,对公司的负债承担有限的偿还责任。然而,在某些特殊的场合,法定代表人可能需
承担连带责任。例如,倘若法定代表人有滥用公司的独立
法人资格以及股东的
有限责任、逃避
债务,从而严重侵害公司
债权人权益的行为;又或者是法定代表人并未完全承担起其应负担的
出资责任等等。在公司依照法律程序进行破产后,
清算完成之后,法定代表人将不再负有对未能清偿的那部分债务所需负责的义务。然而,如果在破产后清算的过程中出现了不合规甚至
违法的行为,使得债权人的合法利益遭受损失,那么相关的
责任人很可能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因此,总的来说,在正常运营的情况下,法定代表人通常只承担有限的责任;而一旦涉及到违法违规的行为,他们的责任范围就有可能超越有限责任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