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效之《
民法典》对于一般
诉讼时效之明确规定,
土地征收补偿争议事例的法定
诉讼有效期通常设定为三年。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诉讼有效期的起算日期并非任意确定,而是由受害方或权利人明确知悉其权益遭受侵害及其
责任人之日开始计算。若涉及到特殊情形,例如在土地征收补偿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了具体的履行期限,则诉讼有效期将自履行
期限届满之日起开始计算。此外,若行政机关已就相关事项做出
行政行为,则
当事人自知晓或应当知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便可开始计算诉讼有效期。因此,在处理土地征收补偿争议事例时,当事人务必及时主张自身合法权益,妥善保存相关
证据材料,以避免因超过
诉讼有效期而导致丧失
胜诉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