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的具体条款,凡是年满14周岁但尚未满16周岁的个体,若行为涉及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并致使他人重伤或死亡等严重
违法行为,则应当面对法律所规定的相应
刑事责任。在此案情当中,涉案的3名初中阶段的学生,已经达到了可以承担这类严重刑事责任的法定年龄段。对于他们三人联手实施的致死同窗的恶劣行径,这无疑构成了
共同犯罪的事实。在对其进行
刑罚裁决的过程中,将会全面考虑到诸多相关因素,如
犯罪的真实情况、犯罪性质的严重性、
犯罪情节的恶劣程度以及对社会造成的危害程度等等。鉴于这些犯罪者均为
未成年人,因此在执行刑罚时,应给予适当的从轻或减轻处理。此外,还将充分考虑到他们的主观恶意程度、是否存在
自首等法定的从轻、减轻情节。最终的判决结果,必须依据案件的实际情况进行综合分析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