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发生违约现象而未明确
违约责任条款,受害方有权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向违约方提出要求其承担继续履约、实施修补或替代措施以及
赔偿损失等多项
违约责任。更详细地说明如下:首先,继续履约意指违约方需严格遵守合约条款,持续履行自身应尽义务;其次,修补或替代措施涉及修复、重新制作、替换等措施以弥补
违约行为带来的不良影响;最后,赔偿损失则专注于为违约行为导致的
经济损失予以合理补偿,损失金额应与违约产生的实际损失相吻合,其中包含合同正常履行完毕后可预期获取的收益,但同时也不应超出违约方在
签订合同时能够预见或应当预见到的因
违反合同可能引发的损失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