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若在
离婚之后的一年内提出重新分配财产的诉求,是有法律基础的。
然而必须明确的是,一旦已经达成
离婚协议且在缔结该协议过程中并无任何
欺诈骗局或威胁强迫行为,那么人
民法院将按照
法规,坚决驳回当事方的
诉讼请求。如果在离婚失败过后,一方对先前的财产和
债务处理协议产生了不满,那么人民法院就会依据法律规定,判定所签署的该份协议不具备生效力。
《
民法典》第六十九条
当事人达成的以
协议离婚或者到人民
法院调解离婚为条件的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如果
双方离婚未成,一方在
离婚诉讼中反悔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财产以及债务处理协议没有生效,并根据实际情况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和第一千零八十九条的规定判决。当事人依照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签订的离婚协议中关于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的条款,对男女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登记离婚后当事人因履行上述协议
发生纠纷提
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