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差额征税乃是
一般纳税人参照购进
扣税法则以确定应缴纳之增值税。其基本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若结果为正值则需纳税;反之,若结果为零或者为负值,则无需进行税务缴纳。具体而言,增值税差额征税的计算方法如下:(详细见下)1)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应按以下步骤进行计算:
首先,计算出计税销售额,然后再用公式“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对应征税应税服务适用的
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进行计算;
2)另对于
小规模纳税人而言,可依循以下路径进行计税销售额运算:通过数学公式“计税销售额=(取得的全部含税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的含税价款)÷(1+征收率)”来获得。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17%。
(二)纳税人销售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
土地使用权,销售或者进口下列货物,税率为11%。
(三)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除本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另有规定外,税率为6%。
(四)纳税人出口货物,税率为零;但是,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五)境内单位和个人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服务、无形资产,税率为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