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法院作出裁决后,通常将在自送达给相关
当事人之日起计算,满15天之后方可追索强迫执
行权益。这是因为当裁决书送达相关当事人后,即使当事人有15天时间的
申诉期,若在此期间并未提出申诉,那么该裁决便开始生效。若真如此,当裁决一旦生效且若有一方当事人不愿意如期履行其应尽之责或未能按照规范期内履行其义务时,另一方当事人即可向法院提出强迫执行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
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