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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维持原判后可依职权再审吗

被告人在被判处刑罚之后仍然具有申诉权利。此处所谓的判刑,系指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规定,对触犯刑法的被告人施予刑事制裁的判定。刑事申诉则指代表国家程度的公诉机关准确判定被告人为犯罪行为后,通过提请诉讼,请求法院基于其犯罪情节给出相应的刑法评价。为保障司法程序的严谨性以及节省司法资源,已经宣告结案的案件将不得就同样理由再度提出起诉。然而,如果被告对于初次审判的结果有任何异议,那么他们仍有权依照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提起上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
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
附带民事诉讼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
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
最新修订:2024-0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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