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法律
法规规定,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定的入罪标准为集资规模达到20万元人民币以上。具体来讲,在
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这一指标上,个人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数额需累计超过20万元人民币,而对于单位而言,该数额必须在其所吸收的大众储蓄总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才会被认定为此类罪行。此外,根据对非法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户数进行统计,以家庭为单位的个人实施了30户以上的此类行为,或是以公司、企业等组织形式存在的单位在其吸收大众存款时达到150户以上的状况,亦可被视为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或者单
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
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
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在
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