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子女已年满法定年龄且具备完全
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通常情况下,父母不必再承担
抚养的责任与义务。
依据现行法律
法规的明文规定,父母仅对于仍处于童年或青少年阶段未独立生活的子女进行抚养、教育及合理
监护。若父母未能履行应有的
抚养义务,那么孩子在未成年或无法独立生活的情形下,有权向其父母提出支付
抚养费用的请求。因此,一般来说,只有当子女虽己成年但仍然缺乏独立生活能力时,父母才需要继续承担抚养义务。
《
民法典》第二十六条
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
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