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自诉案件的
起诉状,其内容通常可被划分为五大部分,分别是:开头部分、案件性质及其
诉讼请求、案情描述及法律依据、结尾段落以及附录资料等。在起诉状的开头部分,必须准确详细地列明
自诉人以及其委托
代理人和被告人各自的
身份信息,包括他们的姓名、性别、年龄、出生年月日、族群归属、籍贯地址、现居住地、职业类型、所在工作单位和职务、联系方式(如家庭地址、联系电话以及
身份证号码)等等。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
有期徒刑、
拘役或者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处罚金。将他人的
遗忘物或者
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