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涉及到
犯罪行为人已经年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这一情况下,依照现行法律和司法实践,那么很不幸地,他/她的行为将被视为
犯罪事实。
具体来说,猥亵儿童罪构成了一般的
刑事犯罪的范围之内,这种犯罪行为的实施主体必须同时满足两个不可或缺的基本条件:
首先,
行为人必须达到了
刑事责任年龄的标准;
然后,除了年龄的要求外,还必须是具备了
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才能够成立此项
罪名。因此,不管是已经到达法定成年年龄的人士,还是尚未成年但是已经拥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个体,都有可能成为猥亵儿童罪的潜在
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
然而,对于那些年龄未满十六周岁的被告人,根据现行的法律
法规以及政策导向,他们通常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然而,我们也不能忽视这样一个事实,即对于那些年满十六周岁并且情节相对轻微的被告人,尽管他们的行为符合
犯罪构成要件,但并不是一定就会被判定为
犯罪,如果真的被判定为犯罪,那么他们应该按照法律规定接受从轻或者减轻的
处罚。
《
刑法》第十七条
【刑事责任年龄】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
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
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
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
伤害罪,
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
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
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
监护人加以管教;
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